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教代會提案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教代會提案(以下簡稱“提案”)在落實教代會職權,推動學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據《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的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提案是教代會代表就學校改革發展、內部管理、教學科研、規章制度、工資分配、人事制度、生活福利、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的議案。
第三條 提案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學校高質量發展大局,充分發揚民主,廣開言路,改革創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把我校建設成為與蘇州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國內有重要影響的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院校服務。
第四條 提案工作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提高質量、講求實效的方針,加強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和信息化建設,提高提案質量、辦理質量和服務質量。
第五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和審議關于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六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是在學校教代會主席團領導下負責提案工作的專門機構,每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提案工作委員會。提案工作委員會由 7-9 人組成,黨政辦公室、校工會相關負責人一般提名為提案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人選。委員實行常任制,任期與本屆教代會相同。
第七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的職責:
(一)起草關于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
(二)組織征集提案;
(三)對收到的提案進行審查,妥善處理未立案提案;
(四)對提案辦理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對辦理不符合要求的,聯系承辦單位重新辦理,對未按期辦復的及時催辦;
(五)對提案進行綜合分析,采取多種形式向有關部門反映提案中的重要意見和建議;
(六)組織評選優秀提案。
第三章提案的提出
第八條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提案的征集采用常年制和集中征集制。集中征集的應在教代會召開前一個月左右由提案工作委員會或學校工會發出征集通知。提案工作委員會應當加強教代會閉會期間的提案征集工作。
(二)提案須由一名教代會代表提議、兩名以上教代會代表附議,也可以以代表團、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
第九條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 提案應當在學校職權范圍內,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重大事務以及師生員工普遍關心的實際問題,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
(二)提案應當堅持嚴肅性、科學性、可行性,提案建議既要考慮師生員工的愿望和要求,又要具備實施的條件;
(三)提案須一事一案,實事求是,簡明扼要,按規范的形式撰寫(附件1),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建議;
(四)提案的提出應當注重質量。
第四章提案的審查和立案
第十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小組)收到教代會代表提案后,應及時進行審查、登記、分類、整理、編號,本著尊重和維護提案者民主權利、保證提案質量的原則,對收到的提案進行審查。
第十一條提案工作委員會召開提案審查會議,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提案,予以立案。審查會議應有2/3以上委員到會,以到會委員半數以上同意為通過。
對不同提案人提交的反映同一問題、建議基本相同、符合立案標準的提案,與提案人溝通協商后做并案處理,合并為一件提案,原提案人作為共同提案人,并案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告知提案人。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案,不予立案:
(一)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
(二)與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不相符的;與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
(三)超出教代會履職范圍的;
(四)超出學校職權范圍的;
(五)內容過于宏觀,不具有可行性的;
(六)對問題僅表達個人觀點,沒有可操作性的;
(七)問題已經得到解決,所提建議滯后的;
(八)其他不宜作為提案辦理的。
不予立案的,應由相關部門與提案人及時溝通并明確告知;提案人也可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第十三條涉及到學校發展全局的重大提案應提交學校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議討論。
第五章提案的辦理與落實
第十四條經審查立案的提案應按提案內容分類后送交主管校領導;主管校領導閱處后,逐件落實到承辦部門。凡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承辦單位辦理的提案,應當根據情況確定主辦單位、協辦單位。
第十五條 承辦部門于15個工作日內,對提案提出的問題做出整改和解決方案,填寫《提案落實計劃書》(附件2),做到“定措施,定人員,定進度”。對因各種原因一時難以落實的提案,應及時做出合理的解釋。
第十六條 承辦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落實提案要求,填報《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附件3),及時向提案人反饋提案辦理結果并征求意見。
確因客觀條件變化而不能按原計劃落實的,承辦部門經校領導同意后,可暫緩或中止實施。同時必須當面向提案人做出解釋,取得提案人的理解。
第十七條 提案工作委員會對提案處理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就提案落實情況征求提案人意見,并將滿意度情況反饋承辦單位。
第十八條提案工作委員會在下一次教代會大會上對提案的處理落實情況向大會作全面匯報。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中共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負責解釋,由學校教代會執委會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附件1:提案表
附件2:提案落實計劃書
附件3: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
附件1
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屆 次教職工代表大會
提案表
編號: .
提案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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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
|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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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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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措施 |
提案人簽名: 附議人簽名: 年 月 日 | ||
以下內容由提案工作委員會填寫 | |||
經提案工作委員會研究: □同意立案,建議將本提案由 承辦,按要求落實辦理。 □不予立案,建議作為意見轉交 負責,請直接答復提案人。
提案工作委員會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
注:一事一案,可另附頁。紙質稿交提案工作委員會(設在院工會)。
附件2
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屆 次教職工代表大會
提案落實計劃書
提案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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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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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 協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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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提案落實任務日期 | 年 月 日 | |||
落 實 要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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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實 計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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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部門(印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領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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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應在主辦部門收到提案落實任務15個工作日內完成,落實工作要定措施,定人員,定進度。紙質稿交提案工作委員會(設在院工會)留檔。
附件3
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屆 次教職工代表大會
提案辦理情況反饋表
提案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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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編號 |
| 提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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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 協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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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學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部門就提案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負責人簽字: 部門(印章): 年 月 日 | |||||
分管領導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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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答復人 |
| 答復日期 | 年 月 日 | ||
提案人 意見 | 對提案辦理情況意見反饋:
提案人簽字:
年 月 日 | ||||
注:提案主辦單位征求提案人意見后,將此表交提案工作委員會(設在院工會)備案。此提案若有共同提案人,應集中所有提案人征求意見。